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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青年职业学院升旗管理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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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4-01

第一章 准则

第一条 根据《国旗法》第六条“全日制学校,除寒、暑假和星期日外,应当每日升挂国旗”的规定,结合我院实际,依照《国旗法》规定,特制定我院升国旗制度。

第二条 我院升国旗由学院学生处统一安排,国旗护卫队组织实施。升旗时间每天7:00,降旗时间为18:00

第三条 升旗时,必须将国旗升至旗杆顶部;降旗时,不得使国旗落地。

第四条 举行升国旗仪式时,全体大一在校生无特殊情况,都必须到场参加仪式。其他在场的师生都要停止其它活动,听从指挥,面向国旗,肃立致敬。等国旗升降完毕,方可自行活动。

第二章 升国旗仪式

第五条 全体肃立、国旗护卫队出旗

第六条 升国旗,奏国歌,行军礼;(敬礼)(礼毕)(标兵撤回)

升旗开始全体师生面对国旗立正,行注目礼,,目光随国旗的徐徐上升上移,不得他顾;场外人员在升旗开始时,也得驻足行注目礼。

第七条 国旗下讲话由院学生会以及各系学生会主要干部轮周进行。国旗下讲话要求讲话者服装整齐,有讲话稿,简短而主题突出,教育性要强。

第八条 国旗下讲话结束后,宣布仪式结束,升旗仪式完毕。

第三章 考核及奖惩办法

第九条 每周一进行大型升旗(国家法定节假日、规定休息日、恶劣天气除外),要求各系全体大一学生650集合完毕,并迅速统计出勤情况(应到人数、实到人数、请假人数、无故不参加人数),报给国旗护卫队值班人员。

第十条 升旗(大型升旗)仪式结束后,各系不得解散,国旗护卫队值班人员抽查各系两个班出勤情况。

第十一条 凡在升旗(大型升旗)过程中有交谈、蹲下、坐下、看手机等影响升旗秩序者,一经查实,将在学生处微信公众平台进行通报;

第十二条 一学期内班级升旗出勤率(大型升旗)超过3次(含3次)低于90%的班级或班级累计2次及以上被通报有无故不进行升旗,该班级不能评为各类先进班集体,该辅导员年末考核不能评为优秀。在一个学年班级内有学生无故不进行升旗(大型升旗)的,不能评为先进班级。
   
第十三条 对无故不进行升旗(大型升旗)的学生,要在全院范围内进行通报,并依据《山西青年职业学院学生手册》和《山西青年职业学院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在一学期内累计3次及以上无故不进行升旗(大型升旗)的学生,取消其年度评奖、评优资格。

第十四条  学院对组织得力、效果显著、升旗(大型升旗)出勤率高(依据学院升旗考勤检查结果)的系进行表彰,并给予相应奖励。
    
第十五条  学院每学年对学生升旗(大型升旗)工作进行总结表彰。学院在一年级学生班级中按20%的比例评选出升旗先进班级进行表彰和奖励。

 

第四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办法由学生处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编辑:常永仙
审核:常永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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