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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加强 廉洁自律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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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1-04


 

青院纪通[2020]6号

 

关于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加强

廉洁自律工作的通知

 

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部门:

2021年元旦春节将至,为切实抓好节日期间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落实,按照省纪委监委相关工作要求,结合学院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监督检查工作要求,持之以恒正风肃纪,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发展,现就两节期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实政治责任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做好元旦春节期间各项工作十分重要。各级党组织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深刻领会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实质,认真学习中央纪委十九届四次全会精神,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纪党规,从增强“四个意识”、践行“两个维护”的高度,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元旦春节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及时作出部署,严明纪律要求,确保压力传导到底、责任落实到位。各级党组织书记要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的职责,领导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充分发挥“头雁效应”,带头遵守相关规定,带头抵制不良风气,弘扬节日清风正气。各级党组织、各部门要组织认真学习省纪委监委元旦春节前公开曝光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通报,强化对党员干部、教职员工的日常教育、监督管理,做到抓早抓小抓预防,坚决杜绝“节日腐败”

二、明确纪律要求,重申个严禁

各级党组织、各部门要紧紧围绕节日期间纠“四风”、正作风工作,做到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尺度不松,积极加强纪律教育、警示教育,以案明纪,以案释法,给全体党员提前打招呼、明规矩,真正把党的纪律立起来、严起来,不断扎紧制度的笼子,让党员干部从心底敬畏纪律,坚决守住底线、不碰红线。根据相关规定,特重申“个严禁

“十个严禁”即:严禁公款购买赠送节礼、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特别是收送礼券、代金券、购物券、购物卡、烟花爆竹严禁公款搞联谊宴请、部门之间走访送礼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严禁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及私车公养严禁违规公款吃喝、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或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出入私人会所严禁违规公款旅游特别是利用公权力免门票游玩,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提供的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健身、娱乐安排,特别是“干部出游、企业买单”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严禁违规组织、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严禁将地方特产作为媒介和资本谋取私利严禁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

三、精准执纪问责,持续形成震慑

学院纪委各级党组织要坚持严字当头,综合运用检查、抽查、暗访等方法,对顶风违纪问题将深挖细查、优先处置,对隐形变异问题密切关注、及时甄别,对典型问题深入分析、通报曝光,坚持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坚决防止反弹回潮。对责任不落实,压力传导不到位,甚至顶风违纪问题,尤其对节日期间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款购买赠送年货节礼的,一律从严从重查处,点名道姓公开曝光。同时,对发生问题的一律实施“一案双查”,在严肃追究当事人责任的同时,严肃追究所在党组织的主体责任,从严从重追究相关领导责任,特别是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责任,以责任倒查倒逼责任落实。

全院教职员工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自觉遵守党中央、省纪委监委和学的各项规定,要认真学习警示教育牢固树立责任意识,强化规矩意识和廉洁意识,确保广大教职工过一个文明、节俭、祥和、廉洁的假期。希望广大师生对“四风”问题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廉洁自律相关规定的情况进行举报监督。

举报邮箱:jj_qzy@163.com

 

 

 

           中共山西青年职业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0年12月28日


编辑:张桂芳
审核:张桂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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